315维权日,说说网购还有哪些新型“坑”?

如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购物的重要途径。据麦肯锡中国数字消费者报道,中国网上购物的年交易额已超过1.5万亿美元,大于全球十大市场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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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与此同时,网上购物中的各种纠纷数量也出现了井喷式增长。一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缺乏权利保护知识来逃避自己的商品质量保证责任,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益,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利益。今天,我将带你去看看网上购物中有什么新的坑?

商家 平台能推脱跑吗?

案例:住在成都的李小姐在网上买了一张沙发。当时,商家承诺修理和退还质量问题。不到半年,李小姐发现沙发垫塌陷,沙发架也摇晃松动。李女士登录网上购物平台寻找商家,但发现商店已被取消。李小姐随后联系了平台的客户服务,平台应该找到商家来逃避商品质量问题,所以她给了李小姐商家联系信息,但李小姐多次打电话显示号码已被取消。

点评:根据新消费法,网购商品与宣传不符,或购买假货时,首先要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网络交易平台如果提供商不能提供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消费者也可以向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要求赔偿。此时,李小姐可以直接向平台要求赔偿,平台应先赔偿,平台赔偿后,可以向商品销售商追偿。

拆封不退,因为是敏感商品?

案例:杨先生在上海单身多年,所以他在网上购物平台上订购了一个品牌的飞机杯。使用后,发现该产品不像宣传中描述的那么容易使用,实际体验一般。杨先生随后联系商家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商家辩称该产品是敏感产品,不支持无故退货,产品详细信息页面也明确描述了该产品不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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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

点评:新消费法规定,网购七天内无故退货:1。消费者订购。2.新鲜易腐。3.在线下载或拆封音响产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产品。4.根据商品性质和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易退货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从规定上看,敏感商品不能拒绝退货。其在商品详细信息页面上注明商品不退货,属于合同法格式条款由商家单方面制定,未事先与消费者讨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质。根据司法解释,消费者必须明确同意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主要权益,否则合同无效。当然,杨先生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为什么商品保价不保特价?

案例:江西王女士购买品牌电视时,看到商品标题和详细信息页面承诺商品保险90天。王女士认为,保险承诺可以确保她能够购买价格优惠的商品,然后下订单。一个月后,当王女士偶然访问平台时,她发现商品以秒杀的价格进行活动,价格比她当时买的要低。王女士联系商家讨论意见,商家辩称这是厂家补贴推广商品的推广活动。通常这个价格根本买不到,推广活动限时,原价会立即恢复。

点评:商家在标题和详细信息页面承诺商品保价90天,属于合同要约,消费者基于对商家保险行为的信任购买商品,保险条款已成为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果保险条款没有注明或声明除外,则商家不得在保险期内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商品。商家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这显然是一个诡辩。此时,王女士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差价损失。

礼物不保修,那为什么要送我礼物呢?

案例:当湖北杨先生浏览一个空调页面时,他发现该品牌的空调正在开展买一送一活动,买一台空调,送一个品牌的清扫机器人。杨先生认为家里只是缺少一个清扫机器人,所以他下了订单。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杨先生发现清扫机器人经常出现故障,无法继续使用,所以他联系了商家。商家回复说,清扫机器人在保修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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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地机器人

点评:商业促销活动被称为礼物,实际上是销售,因为消费者必须先购买指定的商品,才能有附带的礼物,即消费者必须首先支付一定的对价。商家的销售行为与附赠行为密不可分,商家应对其赠品承担与销售商品相同的责任。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除了对附赠商品的质量问题进行保修外,如果附赠商品损害人身或财产安全质量事故。

以上是笔者近年来网购纠纷的总结和解决方案。如果您对网上购物有其他看法,请留言与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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